渭南市主城区昨开始限行
本报渭南讯(记者杨晶)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渭南市于12月3日正式启动强制性污染减排Ⅱ级响应措施,渭南主城区道路全部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进行限行,12月3日是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与西安市限行号码一致。
据了解,此次限行,是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8〕43号)要求,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8年11月16日起,启动相对应的强制性减排响应等级,对机动车实施禁限行措施。禁限行区域为:渭南市临渭区为滨河大道以西,汉马街以北,渭清路以东,渭河大街以南;高新区为石泉路以东,华山大街以北,渭清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南所有区域路段。12月3日12时前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警告处理,不做处罚;12时之后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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