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

渭南日报 2018-10-25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欢)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自10月15日起,渭南市全面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县(市、区)自查与市环保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自查、抽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组织实施。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县环保局备案;是否按照要求通过对外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进行公示,并建立企业自测和信息发布的长效机制;是否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风险管控方案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是否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是否存在超标排放铬、镉、汞、砷、铅、多环芳烃和石油烃等特征污染物;是否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是否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于每季度末10日前将自行监测有关情况上报市环保局;各相关县(市、区)环保局是否将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纳入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范围;各县(市、区)政府是否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等。

市环保局将于11月中旬,分组对各县(市、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将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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