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渭南市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渭南日报 2018-07-27 01: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郭艳)记者7月25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城乡低保方面,做到了应保尽保。目前,渭南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7412户14984人,发放救助资金3795.84万元,当月人均补差457元;农村低保对象28323户82792人,发放救助资金12020.4万元,当月人均补差242元。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有力。截至6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特困人员6763户6911人,其中集中供养1613人,分散供养5298人,发放救助供养金3862万元。

临时救助解困及时。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131个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改变了过去的“碎片式”救助方式,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申请、转办申请事项,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共实施临时救助14317人次,发放救助金1679.45万元。

医疗救助快捷高效。制订出台了《渭南市医疗救助工作规程》,规范全市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效能。对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实行全额救助,对低保对象按70%比例救助,年度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将所有建档立卡对象全部录入医疗救助数据库,取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救助门槛。全面推进救助对象资助参合工作,对所有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开展住院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将市、县、镇三级所有公办医院全部纳入民政“一站式”结算范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由之前的158家增加至当前的269家。累计实施医疗救助64180人次,发放救助金471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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