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买车又办“双赢贷” 4S店承诺还贷却中断
9月18日,渭南“北京现代中庆源店”大门紧锁
车主杨先生为贷款人的一份贷款合同
他们全款在渭南北京现代中庆源店购车,付款后被告知可参加回馈活动,又签“双赢贷”协议,经销商承诺帮客户还贷。上个月,这些车主均收到催还贷款短信,而4S店已大门紧锁。
目前,有车主发起的“双赢贷”车主微信群成员已达101人,不少车主认为遭4S店骗钱。对此,该4S店一名投资人称,钱用于该店正常周转,近期将恢复营业,下月将继续履行协议。
车主:全款购车后参加“双赢贷”一年半后突收催款短信
去年1月,杨先生在北京现代中庆源店购买了一辆汽车,车价款为6.08万元。“当时我交全款购车。提车后,被告知该店正在推出一款超值回馈活动,成为活动客户就可以享受购车优惠。”杨先生说,“我觉得挺划算,就签了协议,机动车登记证书也被押在4S店。”不久后,他收到了返还的优惠金额,而所购汽车也能正常使用。
今年8月,杨先生突然收到“北汽财务”发来的短信,催促他尽快存款用于还车贷。杨先生是全款购车不需要办理车贷,于是他便打电话到“北京现代中庆源店”询问情况。4S店的刘经理随后找到他,对他说店里资金困难,让他先垫付8月和9月的贷款,并签了相关内容的保证书。无奈下,他只好还了8月的贷款。
9月11日,杨先生又一次收到催款短信,提醒车贷当日扣划不成功,要求在当日下午4时前及时存款,避免因扣款不及时影响征信。杨先生实在没钱还了便去找4S店,却发现4S店大门紧锁,刘经理电话也没人接听。
9月18日,市民杨先生再一次到渭南市区东风大街西段的“北京现代中庆源店”,他希望能找到该店的负责人,但见到的只是紧锁的大门。
成为“超值回馈活动”客户 且办理车贷才能享受优惠
市民李先生、宋先生等人也有类似的遭遇。李先生说,去年9月购车后,他也参加了“双赢贷”超值回馈活动,享受的优惠项目包括车款优惠1.1万元。
据了解,“北京现代中庆源店”是渭南中庆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南中庆源公司)建立的4S店。根据李先生与渭南中庆源公司签订的“双赢贷”金卡协议书显示,渭南中庆源公司是北京现代品牌在渭南市的特许授权经销商,该公司面对北京现代用户推出“双赢贷”超值回馈活动。
协议内容为:客户自愿通过在该公司储值,成为“超值回馈活动客户”,且办理车辆分期贷款后,客户享有或消费公司提供的购车优惠。储值金额与所购车型有关,李先生所购车型车款价(未优惠价格)为14.3万元,储值金额为1.01万元;在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间,公司每月替李先生偿还贷款。
李先生可享受车款优惠1.1万元。协议时间从2016年10月22日到2019年9月22日,而落款处除了李先生签字外,还盖有渭南中庆源公司的公章和一名候姓负责人的私章。
李先生说,另外,该公司还要求3年内不能出售协议涉及的车辆,当时想着车辆是自用不会出售,加上优惠诱惑,就签了协议。
今年8月,收到催款短信后,李先生也去找了刘经理,却发现“北京现代中庆源店”已大门紧锁,而店内原来停放的一些样车也不见了。
4S店给一客户写书面保证 投资人称钱用于正常周转
车主杨先生还说,今年8月,“北京现代中庆源店”的刘经理来找过他,说是“让我先还上2期的贷款,还给写了保证书”。
该保证书内容为:“鉴于我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双赢贷”客户杨先生月供暂由客户本人支付,我公司在2017年10月开始正常支付,且支付客户已还的8月和9月的月供,如不能兑现,我公司承担合同额10%违约金。”该保证书的落款盖有渭南中庆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南中庆源公司)的公章和候姓负责人私章,日期为8月19日,并写有经办人名字。
而杨先生提供的一份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合同显示,他是贷款人,经销商正是渭南中庆源公司,贷款金额为4.2万元,期限为36个月,每月还款金额为1354.43元。
9月18日下午4时许,在“北京现代中庆源店”门前,华商报记者看到该店大门紧锁,玻璃门上张贴有“店面升级 暂停营业”的字样。
根据一购车市民提供的电话,华商报记者试图联系刘经理,但无人接听。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在协议上盖章的候先生,他说:“我是投资人,之前的钱都用到店里正常周转,没挪用。现在正找投资方,下个月就正常了,下周就会正常开门营业。”
对于此说法,车主更多的是担忧。李先生说,他估计此事涉及金额已达数百万元,万一渭南中庆源公司不能兑现承诺,或者还一段时间钱之后,又出现类似情况,该咋办?
律师观点:4S店涉嫌诈骗 建议尽快报案
9月20日,华商报记者拨打了北京现代客户服务热线,一名工作人员记录相关情况后表示,随后会进行回复,并希望提供客户联系方式进行了解核实;征得部分购车市民同意后,华商报记者提供了相关联系方式。但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北京现代方面的回复。
对于杨先生等人遭遇,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涉事的4S店涉嫌诈骗。他认为,4S店收取了市民的全部购车款,按常理并不需办车贷,但4S店通过参加回馈活动的方式让购车者办理车贷,实际上为4S店所用,获得了非法利益。因此,涉事4S店涉嫌诈骗。
邓建军建议,购车市民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于车贷归还的问题,购车市民如不能证明4S店与金融公司有串通行为,只能先自行归还贷款。他还提醒,市民在购买汽车等贵重消费品时,切勿贪图小便宜,同时签订合同前一定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华商报记者 卫楠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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