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聘幼师上班时身亡 幼儿园未申请工伤
1月9日,华阴市民薛先生反映,1月4日中午,30岁的弟妹郭女士在华阴市太华路街道办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太华中心幼儿园”)上班时突然身体不适倒地,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但幼儿园与市教育局却不愿按工伤处理,园方甚至不愿提供相关资料。
家属:园方未给临聘人员缴社会保险
据薛先生介绍,郭女士2017年2月到太华中心幼儿园工作,主要负责孩子休息、喝水等保育工作,与园方也签了劳动协议,属临聘人员,但协议只有一份,在园方存放。1月4日12时许,弟妹在教室内整理学生被褥,检查学生是否盖好被子,之后与另一名老师吃午饭。
“监控显示,弟妹没吃几口,又起身去整理检查学生床铺,返回后倒地,同事立刻告知其他老师并拨打120。”薛先生说,事后该同事称,弟妹倒地后呼吸困难,120赶到后发现呼吸微弱,无生理反应,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幼儿园和市教育局不愿给妹妹办理工伤认定,且不愿向家属提供相关资料。之前在幼儿园内曾见到孙姓负责人,他说园方一直未给临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现在园方负责人已不接电话。”另一亲属表示。
1月9日,华商报记者从薛先生弟妹的急诊病历上看到,就诊时间为1月4日14时3分,患者12时40分左右出现气喘症状,自行使用药物未见缓解,同事发现其意识丧失,口唇发绀。初步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
市教育局:确为该园职工 正协调处理
对此,太华中心幼儿园孙姓负责人表示,此事已按程序上报市教育局,具体情况要问教育局,拒绝记者采访。记者又拨打园长王英电话,无人接听。
华阴市教育局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郭女士确为太华中心幼儿园临聘人员,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协议。该负责人也承认“园方只为临聘人员缴纳了校方责任险,未缴纳其他任何保险”。对于家属反映园方和市教育局不愿按工伤处理,不愿提供相关资料,这位负责人表示:“事发后,市教育局一直在指导和督促园方妥善解决。开始家属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太杂,且不统一,后又有家属因走工伤认定程序时间太长,希望私了,但他们提出的赔偿金额太高,按我们划定的赔偿标准只有20倍工资加丧葬费补助,两者差距很大。若家属统一意见,希望做工伤认定,我们肯定会配合人社部门提供相关资料,按认定赔偿。”
市人社局:若认定为工伤 需园方来支付
华阴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险股一工作人员说:“截至9日,未收到任何太华中心幼儿园关于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而薛先生等家属确实来咨询过工伤认定问题,但家属未提供相关具体资料。”
该股另一工作人员表示:“若园方未给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死者又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最后支付工伤赔偿费用时,需由用人单位来支付,这或许是园方未向人社局提出申请的原因。”
律师:建议先做事实性劳动关系仲裁
对此,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建军表示,死者与太华中心幼儿园签有用工协议,且接受单位管理,就存在事实性劳动关系。建议死者家属首先去劳动机构做事实性劳动关系仲裁,同时到医院索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人社局申请做工伤认定。
邓建军说,园方应给所有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若未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人社部门又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太华中心幼儿园支付。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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