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区人民法院 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公开审理

渭南日报 2020-09-08 00:45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路世荣)9月3日,华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由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张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此案系华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王某、张某某系夫妻关系。因其二人借款70万元及为他人担保借款270万元并用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三间四层房产作抵押,法院依法判决其二人归还借款70万元并对担保借款27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并裁定债权人对抵押房屋的拍卖、变卖价款在借款本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进入执行程序后,华州法院于2017年7月10日裁定对王某、张某某的三间四层房产予以查封,2018年5月14日作出拍卖裁定,后经两次拍卖流拍。遂于2018年11月28日裁定将该房产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但二人作为被执行人拒不腾退房屋。华州区法院遂对王某、张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019年2月二人离开华州,躲避执行,导致华州区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至今无法执行。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王某、张某某作为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均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该案将择日宣判。

本案的公开审理,既有效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也警醒了那些对执行采取观望、规避、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要积极配合法律执行工作,履行裁判义务,做诚实守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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