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不了信仰的李维俊

渭南日报 2019-10-21 10:14 大字

李维俊(1906~1928),陕西华县(今华州区)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任高塘小学校长。1928年渭华起义失败后被敌杀害,临刑前,他说:“你们只能埋葬我的肉体,却埋不了我所信仰的共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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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九烈士

“四·一二”事变后,陕西的革命形势开始逆转,白色恐怖严重。1928年4月间,中共陕西省委秘书处遭破坏,李嘉谟、校明济、任醴、徐九龄(女)、方鉴昭(女)5人被捕。同时,在国民党陕西省党部工作的地下党员王德安被捕。另从渭南抓来的王文宗、冀月亭、李维俊3人,和他们一起关押。9位同志虽然身陷牢笼,遭受严刑拷打、残酷折磨,但始终严守党的机密,并利用一切可能的形式和机会,顽强地同敌人斗争,表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革命情操。方鉴昭为了安慰家人和同志们,在一小片黑麻纸上写下“我在里边很好,你们不要操心我”的话语。冀月亭身处逆境,却充满对革命事业必胜的信念,经常向同牢房的难友们宣传马克思主义,讲解革命道理。年仅18岁的任醴,在狱墙上刻写下:“我兄革命死,我今临其境。头可离颈,志不可灭。”李维俊给家人捎话,让家人不要替他难过,说:“我是要和敌人干到底的!”在法庭上,他正告敌人:“我身上肉是你们的,留下骨头是我的,留下红心献给党,留下白骨照汗青!”9位忠勇的共产党员,被反革命派活埋在西安玉祥门外以北的红庙坡。临刑前,9位共产党员大义凛然,毫无惧色。李维俊愤怒地告诉国民党新军阀:“你们只能埋葬我的肉体,却埋不了我所信仰的共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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