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农承包莲池被污染状告镇政府 法院判赔上百万钱却要不回来
在陕西渭南合阳县洽川承包滩地种了十多年莲菜,没想到连续几年都因污水受损失,而污水源自相邻的合阳县坊镇街道生活污水。王利多次起诉,法院判坊镇政府累计应赔100余万元,但至今王利仅收到十余万元。
承包滩地挖莲池种菜
污水连续几年冲进地里
11月24日,提起为莲池被坊镇流过来的污水而连年打官司,陕西渭南合阳县洽川菜农王利心力交瘁。
1998年,王利承包洽川镇南菜园村大片滩地种莲菜。2012年,坊镇人民政府为排放街道生活污水,在该镇南伏蒙村西南临沟坡处修建雨污合流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排至抽黄总干渠,有一段排水渠与王利承包滩地相邻。
没想到,2015年开始,污水连年冲入莲池,导致莲菜受损。王利说,2015年5月至10月,因降雨增多排水渠被污水冲垮,水流裹着泥沙冲进王利的莲池,导致48余亩莲菜地受损。2016年9月,排水渠又被冲垮,雨污水再次冲进莲菜池,导致受损面积扩大,164余亩莲菜地受损。
2017年5月至10月,排水渠又被泥沙堵塞,渠道破裂,导致泥沙和污水再次进入莲池沉积,莲菜地损毁190亩。2017年至2019年,这190亩莲池被雨污水充溢,王利也未种植及收获莲菜。
5年间多次起诉
法院累计判赔上百万元
为挽回2015年的损失,2016年6月王利起诉坊镇政府。2018年11月28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坊镇政府赔偿王利各项损失7.5万余元。
2017年9月,王利又起诉坊镇政府,要求赔偿2016年莲菜损失,合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坊镇政府赔偿损失16万余元。此次判决后,王利未上诉。
“这两次判决以后,我申请执行。法院判赔23万多,实际上坊镇政府只给了十余万元。”王利说,剩余的赔偿也曾多次索要,但坊镇政府再未支付。2020年4月,王利再次起诉坊镇政府,要求修建排污排水渠、停止侵害,恢复莲池原状,并赔偿2016年至2019年的莲菜损失等。2020年12月19日,合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坊镇政府向王利支付修复费、损失等共78.1万余元。
王利不服上诉,今年5月31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利说,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次判决后,他去找过坊镇政府协商。镇上有干部说,会把以前的判决一并解决,最近正在研究,他就没申请执行。近日,坊镇政府派机械将渠道已经疏通,污水不再流到他承包的地里。
坊镇镇长:应起诉水渠归属权的村子
11月25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合阳县坊镇镇长张徐华,他说,自己刚到坊镇工作不久,最近正对此情况进行了解。
“已安排机械将原先的水路挖开了,水再不会流到他的地里。”对于王利提起的诉讼,他说,出现损毁的水渠是附近一个村子的,归属权并非镇上,该镇只是使用这一渠道,渠道出现问题污水进了地,王利应该起诉水渠归属权的村子,不应起诉坊镇政府。另外,被水损坏的耕地面积并非王利所说那么多,同时种植的多为粮食作物,并非经济价值更大的莲菜,但王利全部按莲菜折价计算。
他说:“最近,我们也在搜集一些王利所说的不实情况和证据,准备申请抗诉。”
律师:申请抗诉不影响判决执行
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认为,坊镇政府既然对王利的说法存疑,在当时的审判过程中就应提出异议并举证。
对于坊镇政府的说法,邓建军表示,按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坊镇政府有证据证明此前判决有错误,可以依法申请再审或申请抗诉,但申请再审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邓建军表示,如果申请再审或抗诉成功,法院会出具相关书面文件来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相关的判决均已经生效,王利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华商报记者 邢雪雪
原标题:《法院判赔陕西一菜农百余万元,镇政府仅支付十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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