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问民意 阳光检察聚民心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拟不起诉案进行公开听证
本报讯(通讯员 姚华)10月15日上午,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机关办案民警等参加。
听证会上,首先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制度以及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等法律规定。随后两位承办检察官对两起危险驾驶案件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认罪认罚情况以及拟不起诉理由做了充分介绍和说明,并征求了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和律师的意见,两名犯罪嫌疑人也当场认罪悔罪,表示自己以后绝不再犯。
在两名犯罪嫌疑人回避后,参加听证的人员就案件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向承办检察官进行提问,最后听证人员依次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填写了《刑事案件公开听证意见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非常好,这是最好的听民声的方式,并且也达到了以案件教育人的目的。同时让我对一些法律术语、法律规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县政协委员王靖表示。
县政协委员党宏表示:“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既合法又比较人性化,我完全同意。”
同时参会人员也给今后的检察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强化法律宣传,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尤其加强乡镇的宣传;对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要严肃查处;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并悔罪的公职人员,依法给予从轻处罚,但是对涉嫌严重犯罪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公职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公开听证制度是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召开听证会,公开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用“看得见”的方式深化检务公开,用“有人情味”的执法方式来感化犯罪嫌疑人,从而达到惩罚与教育的双重目的。
在今后的工作中,合阳检察院会虚心接受各位提出的宝贵意见,也将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为该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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