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公证服务融入百姓生活
本报记者张建锋通讯员赵东
签了3年的租赁合同,租金按年付,可到该收租金的时候,却找不到租客了。近日,合阳的房东周先生碰上了一件糟心事。租客跑路后,不但没付之前的租金,还留下了一堆货。这堆货成了“烫手山芋”,如私自处理,租客回来后说不清楚,通过法院打官司太耗时,放在商铺又没法继续出租,怎么办?
对此,渭南市合阳县公证处承办公证员表示,这种情况本可以通过租赁合同公证和保全证据公证避免纠纷的。“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客违约可强制腾房,并事先对租赁合同进行公证,事发后房东只需要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处按租赁合同条款的约定,可对租客留下的货物办理证据保全,对房东来说省时省力,还能避免后续纠纷。”
近日,合阳县同家庄镇旧堡村77岁的老李焦急地走进合阳县公证处。因为其母去世后社会保障卡里的存款取不出来,老李不知道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承办公证员耐心询问情况后说:“存款不到千元正好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继承权(保管)公证,一会儿就能办完。”于是,老李拿出身份证坐在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系统前,顺利通过了人证比对。公证员逐项准备相关材料并向老李说明和确认。十几分钟后,材料审核通过,公证员将一份公证书递到了老李的手中。
如今,公证业务越来越多地融入百姓生活中,公证可以更好地预防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为民不是一句口号,更需要顺应民情民意并落到实处。为此,合阳县公证处还积极为困难群体和情况特殊的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上门服务或给予公证费减免等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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