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讨债14人受审
本报讯(记者张建锋实习生丁明)陕西聚得实业有限公司法人潘某勾结社会闲散人员非法讨债,并非法限制欠债人王某人身自由达两年之久。3月26日,渭南市合阳县法院公开对14名被告人进行了审理。
2018年3月17日,渭南市合阳县某企业法人王某向县公安局报警,称陕西聚得实业有限公司法人潘某勾结社会闲散人员对其非法讨债,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达两年之久。接到报警后,该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在案件侦办期间,合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主动提前介入,指导案件的侦办工作。
经初查,2012年底,王某在合阳县因开发房地产资金周转不开,通过合阳县一银行原职工王某安认识西安籍男子魏某,后又通过魏某认识了潘某,通过协商,王某与潘某达成借款协议。2013年1月31日至2013年7月份,王某分三次从潘某处贷款共计1700万元,约定利息为月息1.8%,此外每月按2.2%缴纳所谓的“管理费”,到期不能还款,收取每日3‰的违约金。至2014年5月份,王某已无力偿还利息及本金。
2015年4月至2017年9月期间,潘某在多次催要借款未果的情况下,分四次雇用犯罪嫌疑人周某旭、周某魁、董某峰等人,对王某采取24小时监视、跟随、纠缠及恐吓、威胁、殴打等违法犯罪手段,限制王某人身自由,后又逼迫王某将其名下的房产、地产进行抵债。经过经侦大队民警估算,王某名下的房产、地产约9000多万元。
掌握情况后,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连续奋战,于2018年4月11日至5月15日先后将潘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2018年10月18日,该局对犯罪嫌疑人潘某、芦某、宋某乐等14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犯罪嫌疑人潘某等5人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犯罪嫌疑人宋某乐等3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移送合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3月1日,合阳县检察院对潘某等1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3月26日,合阳县法院对潘某等14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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