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学生”不是家长放手不管的理由
本报评论员沙元森
据《新京报》报道,陕西合阳县一个所谓的“善和传统文化基地”以戒尺加电棍的暴力方式“改造”问题学生。一些学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受到了棒打、电击、罚跪等各种虐待。这种暴力教育不仅与传统文化格格不入,而且已经涉嫌人身伤害等刑事犯罪。令人惊讶的是,一些学生家长不但对学校没有厌恶感,反而表示如果基地重开,还会把孩子再送来。由此可见,要根治此类事件,只有教育部门的事后取缔是不行的,如果不能从“供给侧”斩断这类学校的生源,各地教育部门难免要陷入监管疲惫。
这家打着“传统文化”旗号的学校在“改造”学生方面也没有什么新意,无非囚禁加体罚。之前被媒体揭露的豫章书院乃至一些戒网学校都有类似的手段。无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义务教育法,都严禁体罚和侮辱未成年学生。不管这些学校打着什么旗号招生,也不管他们有无办学资质,只要发生上述行为都应当被从严处理。面对违规行为,各地教育部门似乎也没有手软过。但是需要深思的是,这类学校何以屡禁不止。
一个让教育部门不能回避的问题是,现在确实有相当多的问题学生,让他们的家长感到头疼和无力。我们身处一个巨变的时代,在泥沙俱下的时代洪流中,未成年人最容易受到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他们或沉迷网络,或欺负弱小,很多家长靠传统的教育手段已经无法应对。很多送孩子去“学习国学”或者“戒除网瘾”的家长未尝不知道学校里有暴力体罚,他们之所以毅然决然地把孩子送进去,也是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在教育上无能为力。如果暴力能“改造”孩子,他们是不反对的。如果本地没有这类学校,他们就到外地去寻找,如果这个学校被关闭了,他们还有耐心等待重开。把孩子送到这种暴力学校已经成为很多家长的“刚需”。
根据以往案例可以看出,在这类学校里参与体罚学生的成年人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在校外还有一个群体成了被法律遗漏的角落,那就是一些送孩子去挨打的家长。从法律上讲,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监护责任,这个法定责任当然是不能随意转移的。那些因为自己没时间或者没能力教育子女,就放任他人以暴力方式“改造”子女的家长,是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而现实是,鲜有家长因为自己的失职被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所以,这才有了家长支持学校体罚学生的荒诞一幕。
要从根源上铲除各种名目的暴力学校,既要从“监管端”收紧,更要从“供给侧”发力,让更多的父母认识到自己对子女所承担的法定责任。当然,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也有责任给家长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辅导,让家长真正成为合格的家长,而不是面对问题学生的绝望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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