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专项整治花椒经营市场
本报讯(记者 石小荣 通讯员姚红强)为规范“韩城大红袍花椒”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品牌信誉和质量形象,打击危害花椒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及失信经营的违法行为,近日,韩城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韩城大红袍花椒”市场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全市花椒经营市场开展集中整治。
《通告》要求,要严格执行销售规范。花椒经销单位必须亮证亮照经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格实行花椒分级销售,严厉打击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制售伪劣花椒等不法行为。严格规范“韩城大红袍花椒”证明商标使用,严厉打击证明商标滥用、冒用、套用等侵权行为。严格规范“韩城大红袍花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告,不得擅自使用“韩城大红袍花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严格规范“韩城大红袍花椒”新包装袋的使用。“韩城大红袍花椒”新包装袋已于9月23日启用,原包装袋自行作废退出市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标准。花椒经销场所必须卫生整洁,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标准执行。严格管理购销台账。花椒经销单位应建立购销台账,台账至少保存两年。严格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涉椒企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建立台账,要求限期整改。
《通告》要求,所有从事“韩城大红袍花椒”经销的单位和个人,要提高认识,加强自律,诚信经营,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违反规定行为的经营单位或个人,由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对妨碍、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群众举报,加强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0913-5222315,韩城市花椒产业发展中心0913-519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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