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响应降为省级三级
本报讯(记者赵明文晨张毅伟)2月27日,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信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和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月28日0时起,将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什么是重大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响应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陕西连续7日
无新增确诊病例
2月26日8时至27日8时,陕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0例,连续7日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2月27日8时,陕西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45例(194例治愈出院,1例死亡),其中输入性病例116例,密切接触者114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15例。累计确诊病例中,西安市120例、宝鸡市13例、咸阳市17例、铜川市8例、渭南市15例、延安市8例、榆林市3例、汉中市26例、安康市26例、商洛市7例、杨凌示范区1例、韩城市1例。全省现有疑似病例0例。
下调应急响应等级
意味着什么
一级响应下,将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而下调应急响应等级则意味着该地疫情已得到控制,形势好转。省级政府可实行对本行政区的更多事项的决定权。该地区开始逐步进行复工复产。
全国多地
下调应急响应级别
今年1月底,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各省份纷纷拉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1月底,31省份相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地把疫情防控的戒备提升至最高级别。
截至2月25日下午,已经有9省份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分别是广东、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山西、广西、内蒙古和江苏。其中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广西和内蒙古将响应级别下调至三级。
绝不意味着
可以放松警惕
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应急响应等级绝不意味着可以放松警惕。
在接受央视采访时,钟南山院士表示,防控级别要下降,但意识要保持。这一次病毒是在人与人之间传播,凡是出现冠状病毒的感染,都要高度警惕对人的传染性。
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之后,防控措施会有哪些调整,还得等指挥部的进一步部署。在此,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未告捷,防范措施松不得!
出门戴口罩
仍是标配
除了上班,尽可能减少外出,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的频次;尽量做到家与单位两点一线。上下班或外出首选步行、骑单车或自驾车,错峰出行,单位班车要做好卫生消毒。
有条件的可实行网上办公。如果必须乘坐公共交通,请避免聚集,并全程佩戴口罩。工作场所请保持通风、清洁,多人同处一室时要佩戴口罩。
提倡公众自觉做到不走亲访友、不相互串门、不扎堆聊天,不聚餐,不聚集打牌、打麻将、下棋,不聚集开展跳舞、健身、卡拉OK等活动。家庭就餐提倡公筷公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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