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化纠纷 锦旗送法官

西部法制报 2020-01-04 00:41 大字

本报记者张建锋通讯员贾靖晶

2019年12月9日,当事人卜某某来到韩城市人民法院,送上“倾心为民廉洁高效”的锦旗,对该院民一庭法官为民解忧和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7年4月19日上午,韩城某项目建设工地举行开工仪式。卜某某经人介绍,开着自己的挖掘机到现场参加仪式,不料当天刮大风,工地上一堵旧墙倒塌了,造成卜某某受伤。

经鉴定,卜某某伤情构成了两个九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先后花去医疗费近20万元。因费用问题一直无法通过协商解决,2018年7月6日,卜某某将韩城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陕西某集团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其各项损失38万余元。

该案受理后,韩城市法院于2019年3月25日作出判决,被告陕西某集团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1日将本案发回重审。

案件发回重审后,分到了民一庭。庭长梁存仓高度重视,他与其他两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并由该庭经验丰富的干警辅助办理。庭前,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各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但双方预期差异较大。原告及其亲属对被告付款诚意表示怀疑,二被告对开工仪式当天的责任赔偿主体有分歧。承办法官反复给当事人做工作,但多次沟通不成,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针对这种情况,合议庭对案情认真研判,多次召开庭前会议,确定了化解矛盾、加大法律释明、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权益的审判思路。承办法官反复与原告沟通,并多次给二被告的代理人打电话协商,耐心细致地讲明情理和法理。最终,二被告表示,愿意一次性解决纠纷,由陕西某集团公司出面,将现金19.5万元带至法院。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历经两年多的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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