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为40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0余万元

阳光报 2019-05-08 01:00 大字

阳光讯(记者 赵生杰 通讯员 项军)拿到20余万元执行案款现金支票,郝某等40名农民工的委托代理人齐某激动地握住办案法官的手说:“感谢阎良法院,感谢办案法官”。

陕西某建筑公司承建韩城市某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将部分劳务分包给西安某劳务公司,2015年,来自河南、山西、新疆等地的郝某等40名农民工,经人介绍在该项目工地打工。对应付郝某等40名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未予支付。2019年3月5日,郝某等40人以劳务合同纠纷将陕西某建筑公司、西安某劳务公司诉至阎良区法院。3月14日,阎良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判决:西安某劳务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向郝某等40人支付劳务费20万余元;陕西某建筑公司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4月1日,郝某等40人向阎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阎良法院王育龙院长多次指示办案人员,“要有责任感,要带着情怀,带着对农民工兄弟的情谊办好案子,就是挖地三尺,也要将农民工兄弟的工资追回来”。执行法官经过线上、线下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同时和被执行人谈话,教育其珍惜企业信誉,诚信经营。最终在30日内将案件款全部执行到位,向农民工发放。40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法官说法】

国家法律为农民工讨薪设立了多种机制,建议农民工讨薪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具体有以下途径:

1.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督促欠薪者履行;

2.通过劳动仲裁部门仲裁或调解;

3.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对于标的额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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