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3单位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陕西日报 2019-01-07 07: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居星)1月2日记者获悉:为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国家民委近日发布决定,命名204个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道、韩城市金城街道、延安职业技术学院3个单位榜上有名。目前,陕西省已有15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近年来,陕西省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省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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