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保险业兑现首笔执行悬赏金
本报讯(记者晓霞)10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10月12日韩城市法院通过保险公司兑现第一笔执行悬赏金,人保韩城支公司向举报人支付悬赏奖金1万元。
“执行悬赏保险”是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申请执行人向保险公司购买“悬赏保险”,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在保险期间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或下落线索的,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悬赏金。
该案件事由为:2014年高某借给康某13万元,借款到期后高某多次索要无果,于是将康某诉至韩城市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康某仍未按时履行调解协议,高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康某在履行部分钱款后失去联系。此前,为了解决被执行难问题,韩城市法院和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执行无忧”悬赏执行举措。高某向韩城市法院申请悬赏执行。不到1个月,被执行人康某即被举报人发现并向韩城市法院举报,韩城市法院根据举报线索很快控制了被执行人康某,此案得到妥善处理。“执行悬赏保险”是人民法院最大程度降低案件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风险,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完善破解执行难联动机制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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