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

三秦都市报 2018-07-25 03:21 大字

本报讯(记者赵明石喻涵)7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西安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张广智所作的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少林作的关于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肇娥作的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受省政府委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卢建军作了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受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厅长丁云祥作了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赵宝田作了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乔军作的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受省政府委托,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作了关于陕西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的报告。

受省政府委托,省扶贫办主任王卫华作了关于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晓明作的关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的说明。

被提名的副省长人选作了表态发言。

当天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西安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咸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铜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及说明,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有关人事议案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会议。

副省长魏增军,省政协副主席王卫华,省监察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和预算审查咨询部分专家,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和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35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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