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教育局印发通知要求 公办小学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近日,韩城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从招生范围划分、严格新生入学、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控制“大班额”等方面,对今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要求,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现100%的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新生入学制度,有效控制大班额。确保今年秋季开学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到2020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如服务区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学生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要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有序安排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和实施分流工作。
《通知》要求各校加强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残疾儿童入学实行“零拒绝”“全覆盖”,对烈士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有关政策执行。符合条件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由教育局按规定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2018年韩城市新城区义务段学校起始年级片区划分
新城区实验小学
状元街以南,人民路以西,巍山路以东;人民路以东,太史大街以南,黄河大街以西,及民德里、民贤里、建税小区。
新城区第二小学
韩塬路以东,状元街以北,烟泉路以西,普照路以南;太史街以北,烟泉路以东,普照路以南,桢州大街以西(含紫荆花园小区);太史街以北,桢州大街以东,乔南路以南,盘河路以西。
新城区第三小学
状元街以南,人民路以东,太史大街以北,烟泉路以西(建税小区除外);烟泉路以西,香山路以北,黄河大街以东,太史大街以南。
新城区第四小学
状元街以北,韩塬路以西,火车道以南;韩塬路以东,普照路以北,西峙路以西区域。
新城区第五小学
盘河路以东,状元街以南;秦晋大道以东,乔南路以南;以及河渎及附近村、进城务工子女。
新城区第六小学
西峙路以东,普照路以北,秦晋大道以西,刘芳村路口以南(紫荆花园小区除外);普照路以南,桢州大街以东,乔南路以北,盘河路以西;普照路以南,盘河路以东,状元街以北,秦晋大道以西。
新城区第七小学
太史大街以南,桢州大街以东,盘乐路以北,盘河路以西。
新城区第八小学
盘乐路以南,盘河路以西,及附近村、进城务工子女。
新城区第九小学
东闸口以北,新农村、赵村、重阳村及附近村、进城务工子女。
新城区第三初级中学(小学部)
香山路以南,黄河大街以东,盘乐路以北,烟泉路以西;烟泉路以东,太史大街以南,桢州大街以西,盘乐路以北。
新城区相里堡小学
相里堡及附近村、进城务工子女。
新城区周原小学
乔南路以北,秦晋大道以东,留芳村路口以南区域;周原村及附近村、进城务工子女。
新城区姚庄小学
姚庄及附近村、进城务工子女。
新城区潭马村小学
潭马村及附近村、进城务工子女。
新城区第一初级中学
乔南路以南,黄河大街以西;黄河大街以东,状元街以南,韩塬路以西,复兴路以北;盘乐村、民德里、民贤里区域的学生。
新城区第二初级中学
乔南路以北,黄河大街以西;黄河大街以东,状元街以北,韩塬路以西;韩塬路以东,太史大街以北,桢州大街以西区域的学生。
新城区第三初级中学
太史大街以南,韩塬路以东,复兴路以北,桢州大街以西区域的学生。
新城区第四初级中学
太史大街以北,桢州大街以东,新农村、赵村、重阳村、姚庄村、潭马村区域的学生。
新城区第五初级中学
太史大街以南,桢州大街以东,复兴路以北;复兴路以南区域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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