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轮环保督察问责1245人 今年将对部分市区整改情况“回头看”
本报讯(房景卫首席记者石喻涵)随着省委第二环保督察组向韩城市反馈督察情况结束,陕西省对13个市(区)开展的首轮环保督察全部完成了督察意见反馈,督察工作进入整改落实阶段。督察中发现的各地普遍存在的六大问题值得关注。
2016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规定陕西省以省委环保督察组的形式,对各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察。当年10月,省委、省政府在榆林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保督察巡查试点,这标志着陕西省首轮环保督察正式启动。去年,陕西省又分3批对其他12个市(区)开展了环保督察,并延伸至所有县(区)。
首轮环保督察共接到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环境问题达5928件,经梳理合并向被督察地交办有效环境投诉举报共3782件。各地按照边督边改原则,责令整改2257家企业,立案处罚812家企业,罚款5374.3万元,立案侦查22件,行政拘留20人,约谈1104人,问责1245人。
省委环保督察组对各地的反馈意见指出,各地普遍存在六大问题值得关注。一些地区党政领导干部重经济、轻环保的思想依然存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上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到位,环保工作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全面夯实,一些部门单位抓环保工作力度不大、合力不强,存在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现象;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问题突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渭河流域一些支流污染严重,自然保护区和秦岭地区违规审批、违规建设,采矿采石采砂造成的区域性生态破坏,以及只开发、不修复等问题较为常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雨污混流问题较普遍,污水直排、垃圾乱堆等问题时有发生;工业污染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些企业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散乱污”企业量大面广、污染严重;固体废弃物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比较普遍,特别是医疗垃圾处理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
今年陕西省环保督察的重点是推动各地积极落实督察整改,对部分市(区)开展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届时,陕西省还将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强力督导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快污染防治,适时启动问责机制,确保督察务实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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