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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明确限行及停课等措施启动Ⅱ级响应时实行错峰上下班

西安商报 2017-11-09 01:08 大字

本报讯(记者贺艳王江)11月8日,陕西省发布《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预案》将在关中地区统一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并明确了各级应急响应情况下机动车限行、学校停课的具体实施细则。

据了解,经过综合考量,最新发布的《预案》将污染控制区由关中、陕北和陕南3个区修改为只保留关中一个区,具体的重点污染控制区包括: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宝鸡市咸阳市(含杨凌示范区)、铜川市渭南市(含韩城市)。

当重污染天气出现时,陕西将打破行政区域界线,视关中区域为整体,实施统一区域大气环境应急响应措施,统一管理,联防联控,整体推进。

《预案》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此外,应急响应也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和I级响应,分别对应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据了解,修订后的《预案》中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三类。

当启动Ⅱ级响应时,限行2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政策暂停,以本预案措施为准)。

具体规定:每日7:00-20:00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当启动Ⅳ级响应时,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当启动Ⅲ级响应时,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当启动Ⅱ级响应时,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当启动Ⅰ级响应时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高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此外,当启动Ⅱ级响应时,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当启动Ⅰ级响应时,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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