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人民检察院 荣获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渭南日报 2021-12-28 00:54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李 彪)近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被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发文表彰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富平县检察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突出检察机关普法特色,积极制定工作规划和清单,形成了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普法工作中,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多措并举,以开展主题活动为重点,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双轮驱动,扎实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着力打造“柿柿红”未检工作品牌,稳步推进“六大工程”,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办理各类案件,通过释法说理、答疑解惑确保案结事了人和,为平安富平建设注入检察元素。以员额检察官改革为契机,持续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机制,注重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载体,积极构建有权有责、权责相适的办案架构和普法体系,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办案谁普法,为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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