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 富平县回复:不存在同工不同酬问题

陕西工人报 2021-10-12 05:29 大字

本报讯(实习记者谢明静)近日,张先生在陕工网职工呼声栏目留言反映,陕西泰和祥煤炭有限公司(位于富平县美原镇吴村)的2名搬煤工(均为残疾人,有智力障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工作量远超该公司的普通工人,但工资待遇相差悬殊,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

本报记者收到留言后及时与张先生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后向渭南市富平县委宣传部发函询问具体情况,该单位接到调查函后,高度重视并予以调查核实,将案件转办至富平县美原镇。

美原镇党委先后多次派人前往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经核实,该厂确有2名残疾人员,均由其监护人送到煤场打工,管吃管住,每月3000元工资,工资会定期分别发给监护人(已与监护人核实),且为2名残疾人员购买了保险,不存在同工不同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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