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次沟通 案件妥善执结
本报记者张建锋通讯员王新
“我向法院申请执行28000多元,考虑到对方现在经济困难,一次性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所以我觉得对方分期给也能接受……”
近日,法官在与申请执行人苏某谈话过程中,苏某的回答促使该案达成和解。
2019年5月18日早上,苏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当他行驶至西阳镇十字路口时,与赵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后经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判决赵某对事故发生承担60%的责任,判决赵某赔偿苏某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共计28000余元。赵某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赵某经济条件有限,且其本人身体患有残疾,一时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但其表示愿意支付,因无法一次性清偿债务,提出分期向申请执行人赔偿的方案。
面对苏某身体遭到伤害、生活受到影响的困境,杨福涛法官执行团队充分考虑现实情况,全力以赴采取各种措施。法官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一方面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理解,希望双方可以互相包容,体谅彼此的难处。
法官经过多次线上沟通,了解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状况,线下前往被执行人住处调查经济收入,最终使双方就执行和解方案达成一致,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承诺,如期将案件款汇到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账户,该案得以妥善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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