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向法院表示感谢的”
本报记者张建锋通讯员卫东
2019年12月16日,一位案件当事人的家属来到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法庭,他的手里拿着一面锦旗对庭长刘永强说:“我是来向法院表示感谢的!”他展开锦旗,上面写着“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十六个大字。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李某驾驶汽车不慎与驾驶电动车的原告孔某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原告左侧多发肋骨骨折、胸腔积液、双膝软组织损伤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被告李某在事故发生后,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原告多次和被告协商赔偿事宜,被告总是借口推脱,导致原告索赔无果。
承办法官刘永强受理案件后,当即传唤了被告李某及涉案保险公司。通过询问,刘永强掌握了基本的案件事实,并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调解,释法明理。通过法官调解,被告李某及涉案保险公司均同意赔偿原告孔某相关损失,但就医疗费用的赔偿,涉案保险公司提出必须要原告提交住院结算票据存根。刘永强立即联系原告孔某,得知孔某因疏忽大意不慎将该票据丢失。为了让孔某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保障,刘永强带领干警奔赴医院,通过与医院多个部门协调、沟通,最终调出该票据在医院的存根联,圆满地解决了这一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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