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人民法院对38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公开庭审

渭南日报 2019-07-09 16:18 大字

渭南日报 记者 张绚丽

7月1日至7月2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王某某为首的3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富平县域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县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等参加旁听。

为确保该案依法公开公正审理,县法院依法适用“3+4”(3名员额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七人大合议庭模式审理案件。庭审中,公诉方宣读了起诉书,指控王某某等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稳定,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合议庭严格遵守法庭审理程序规范,坚持以庭审为中心,灵活掌握节奏,依法进行法庭调查,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引导控辩双方紧紧围绕指控犯罪事实、罪名,以及恶势力犯罪集团构成开展法庭辩论,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38名被告人依法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审判长对全部被告人是否涉及其他黑恶犯罪线索进行了“最后一问”。整个庭审现场秩序规范有序,各阶段环环相扣,有效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益。

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影响较大,择日进行宣判。

(作者:黄河金三角网)

富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富平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