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假扮同事借钱 女子损失千元

三秦都市报 2018-11-18 02:48 大字

本报讯(李建军常保宏记者葛兰李佳)刚借完“同事”钱,却发现“同事”的微信头像变了样,微信名字也变成了另外的名字。正在疑惑中的李女士准备询问时,突然看到这个微信名字和头像又变成了一个不认识的女子,这时李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11月12日23时许,一阵嘟嘟的手机振动声把正在睡觉的李女士吵醒。她拿起手机一看,是单位同事王某发来的一条微信,王某说:“我有点急事,给我转1000元钱”。李女士收到信息后也没多想,就用微信转给王某1000元钱。

李女士称,王某收到借给他的钱后并无感谢之意。“正常人借到钱,肯定会很感激,可他收了钱就再没回复了。”李女士想问问王某遇到了什么困难,当她打开微信准备问王某时,发现王某的头像却在不停地变化,而且微信名也变了。正在疑惑中,李女士看到王某的微信名和头像再次变化,变成了一个不认识的女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她立即报了警。

11月12日,公安阎良分局阎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侦破。经过民警的大量工作和走访调查,很快嫌疑人刘某浮出水面。

经审查,刘某今年27岁,阎良人,2017年12月曾因诈骗他人钱财被富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今年8月释放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为了来钱容易不劳而获生邪念,诈骗他人钱财。

记者昨从阎良警方了解到,嫌疑人刘某从今年10月份开始,在商场和保险公司等场所,以各种借口加对方微信,然后在微信中找两名相互熟悉的人员,把自己的微信名字和头像换成其中一个人,再冒充朋友身份向对方借钱,得手后把对方拉黑。然后再换一个身份继续实施诈骗活动。刘某先后以这种手段诈骗5人,获得赃款1600元。目前,刘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阎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一进深挖之中。

警方提醒:市民在使用微信时,无论对方是谁,有多急的事,有多困难,只要对方提出借钱二字,请不要急于转钱,先打电话核实清楚对方的身份,以免上当受骗。一旦被骗,要立即保留信息及相关证据,并在第一时间报警,把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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