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变迁见证“陕西力量”
风景如画的园林城市陕西省安居工程三秦大地,一座座标志性建筑鳞次栉比,一条条宽阔道路四通八达,一个个商业新区拔地而起……目及之处,城镇建设如火如荼,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开放是风,改革为潮,每一座城市,都有一条成长的道路。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吹响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号角。陕西也搭乘着改革的春风,发展中的陕西发生着可喜变化。随着一项项民生工程顺利完工,生态宜居城市的美好愿景正一步一个脚印变成现实。
城建
城市变迁折射陕西发展加速度
城市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美丽的城市,不仅是人们可以休闲娱乐、任意徜徉的场所,更是经济高速成长的发动机。一个地方的城市只有具备一定的规模,具有较强的吸纳与辐射功能,才能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才能带活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
40年来,陕西充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陕西特色的城市发展之路。到2017年末,全省城市建成区总面积达1198.96平方公里,较1978年增长了5倍多,城市人口达1572.41万人,较1978年增长了近6倍,陕西逐步形成了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大城市为骨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
40年来,陕西省建成了一大批道路、管网、供气、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许多设施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好到优,尤其是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不断适应新时代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着力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把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政策措施的根本要求,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陕西高度重视城市发展的宜居性,持续开展了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共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28个、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53个,全省城镇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2.08%、37.39%和11.4平方米;建成运行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25座,垃圾处理厂(场)99座,实现了县城以上全覆盖,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5.4%、88.9%,城镇污水处理考核排名一直位于全国前列。
近年来,陕西省启动实施了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地下综合管廊竣工项目18个,总长度27.95公里,在建项目111个,总长度227.06公里;全省海绵城市竣工项目124个,在建项目129个,建成区域总面积达到156.23平方公里。同时,陕西省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2016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县城市管理架构基本形成,管理体制初步理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城市是人口的聚集地、产业的承载地、生产要素的汇合地。40年来,城市发展带动了陕西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已经成为陕西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
住房
百姓从“有其屋”到“优其屋”
“我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这首曾流行一时的歌曲唱出很多人的心声。住房,在老百姓心中,不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是承载希望的港湾。从福利分房到住房商品化,到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再到今天初步建立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这期间,全省住房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变革的过程。
1978年以前,陕西主要实行实物福利分房制度,城镇居民住房水平较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仅为5.3平方米。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三秦大地,住房改革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20年。1980年至1988年,陕西省提出进一步推进城市住宅商品化试点、开展房地产经营业务;1988年至1998年,陕西省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入手,将完全由国家和单位实物分配住房逐步改变为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住房费用。
1993年,陕西省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助力职工实现住有所居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7年末,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367.74万人,是制度建立当年的28倍,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80.01亿元,180万城镇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实现了安居梦,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数和规模分别列西部省份第六、西北第一。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印发,提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极大地调动了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商品房的积极性,也加快了陕西省房地产业的发展步伐。全省70%的公房产权落实到个人,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基本实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从1998年的12.35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32.7平方米,住房品质明显提升。
2008年起,陕西进入了全面构建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时期,通过多年努力,初步建立起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形成了由廉租住房(现并轨统称“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4类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组成的“4+1”住房供应体系。而且,陕西省大胆尝试,利用模块化理论,从保障房建设的政策、土地、资金、质量、分配、管理等六大关键环节入手,创造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陕西模式;率先在全国开展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试点,有效改善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2012年,省、市、县三级相继成立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运营、分配和后续管理。2014年,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保障性住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不仅让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成为城镇的一道亮丽风景线,更使入住群众感受到和住商品房小区同等的尊严和舒心。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89.93万套,其中公租房88.16万套,购置型保障房62.62万套,累计完成投资5640.19亿元,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12.19万户,159万户居民出棚进楼,有效解决了290.17万户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特别是11.4万户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从2007年到2017年,通过大力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加快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市场的积极作用,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城乡
“两镇”建设让城乡差距越来越小
小城镇上联城市,下接农村,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为使小城镇成为县域副中心、成为农民进城落户创业的重要平台,以“红色文化旅游”为依托,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构建以特色田园宜居为目标的现代化城镇的淡村镇,东距富平县城9公里,南近西安60公里,北距铜川新区25公里,是富平县的西南门户和承接大西安都市圈的重要节点。2014年被确定为国家重点镇,2016年列入省级重点示范镇。早在2010年8月起,淡村镇启动了总投资36.5亿元、占地5.42万亩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永辉超市柿饼加工二期建成投产,中哈人民苹果友谊园建成果园1500亩,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综合试验站全面建成……近年来,淡村镇项目建设如火如荼,截至2017年,该镇累计实施各类项目41个,完成投资20.2亿元,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农业建设等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城镇功能日趋完善,镇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45平方公里,建成区常住人口1.30万人。
这仅仅是陕西省小城镇建设中的一个缩影,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城镇建设,1998年确定重点支持100个试点镇的规划建设;2001年以省级试点镇为基础,确定了20个重点县城(镇)建设;2007年又将全省纳入国家的68个重点镇建设作为重要对象来考核;2008年率先在关中开展“关中百镇”建设;2009年在启动陕南、陕北各50个重点镇建设的同时,优中择强启动了107个重点镇的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快县域城镇化建设步伐。
2011年起在全省启动了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2013年又启动了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示范引领全省小城镇快速发展。经过努力,初步探索出了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就近城镇化,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小城镇建设陕西模式走在全国前列。当前,陕西省有14个镇入选全国特色小镇。青木川、漫川关、照金、汤峪……一个个生态优美、产业成熟、个性鲜明的特色小镇已在全国叫响。
以“两镇”为典型代表的陕西特色小城镇建设已经成为推进城乡统筹、引领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重点示范镇结合实际发展特色产业,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延长产业链,扩大就业,建成了一批新型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文化旅游园区及现代物流园区,产镇融合成效显著。同时,坚持集中城镇化、就地城镇化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真正融入城镇,成为真正的城镇居民。以各类产业园区为载体,吸引更多的人进城落户、就业、创业、置业。经过近7年发展,全省重点示范镇累计完成投资677.8亿元,GDP增长564.01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万元,远高于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0.94万元的水平。文化旅游名镇按照“以城镇为依托,以文化为形象,以旅游为路径”的方针,集中力量打造区域性热点旅游景区,极大带动了全省小镇旅游市场。全省文化旅游名镇累计投资76.34亿元,2017年接待旅游人数高达2088万人次,旅游收入达113.97亿元,特别是以铜川市照金镇、汉中市青木川镇和武侯镇等为代表的小城镇,已经成为展现“山水人文·大美陕西”的靓丽名片。
何蓉付江星本报记者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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