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督导调研临渭区、大荔县“少捕慎诉慎押”落实情况时要求 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本报讯(通讯员 张海旭)近日,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督导调研组在莅临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就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汇报。临渭检察、大荔检察相关负责人就“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的基本理念、基本数据、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进行汇报。随后,与会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积极查摆、研讨落实政策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调研组要求,要提高认识,提升站位。深刻领悟“少捕慎诉慎押”在我国刑事司法政策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强化责任担当,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要充分履职,能动司法。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与司法实际,正确理解业务数据指标导向,将政策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实践中,同时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工作,争取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要加强沟通,勇于担当。与其他司法机关加强沟通协作,达成共识,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排除干扰因素,努力消除机制障碍。
临渭区检察院表示,将“少捕慎诉慎押”落实在办案全过程,将督导组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位。
大荔县检察院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学习高检院、省市院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宣传减少审前羁押必要性工作意义、效果,引领社会法制意识提升,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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