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道路交通事故,渭南公安交警始终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现将近期查处的几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例和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案例进行曝光,以强化警示教育。
案例一 12月14日22时许,熊某柱驾驶陕A1D**9长安牌小型汽车行驶至大荔县实验初中附近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查获。经检测,熊某柱体内乙醇含量为142.2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二 12月14日22时10分,付某亮驾驶陕E55***大众牌小型汽车行驶至大荔县实验初中附近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查获。经检测,付某亮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2.48 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三 12月14日21时许,王某录驾驶陕UE6***北京牌小型汽车行驶至大荔县实验初中门口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查获。经检测,王某录体内乙醇含量为133.57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四 12月12日22时59分,张某驾驶陕E3***1小型汽车,行驶至渭南高新区恒通路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新交警查获。经检测,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7.3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对熊某柱、付某亮、王某录、张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渭南公安交警郑重提示:酒驾醉驾是极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元旦假日期间,渭南公安交警将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刘锦心)12月10日,患者何先生将一面锦旗送到大荔县医院护理部,表达他对护理人员的谢意。数日前,何先生以“发...
大荔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大荔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