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人民检察院 创新危险驾驶案教育新举措

渭南日报 2020-10-13 00:49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汪柯 张嘉琪)近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创新危险驾驶案件教育新举措,所有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完依法讯问后都必须观看《醉驾案件警示教育视频》。

通过一个个真实发生的事例,进一步教育警示醉驾的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使其达到深刻反省、听懂悟透的教育程度。今后,第一检察部将联系区域内的交管部门由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参与“车让人、人守规”等志愿活动,通过引导行人、疏导交通秩序,实现办理案件惩戒和教育效果的相统一。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司机一杯酒,亲人几多愁。根据最高检公布的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显示,危险驾驶罪已经超过盗窃、诈骗、寻衅滋事这些传统罪名,成为刑事追诉的第一大罪名。在此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酒后驾驶危险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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