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

渭南日报 2020-05-12 00:32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张娇 汪柯)近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了一起十五年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犯罪嫌疑人雷某某。

2005年3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雷某某因与其女友户氏在同居期间产生感情纠纷,户氏离家出走,雷某某在多日寻找户氏未果的情况下,产生了将户氏砍伤泄愤的想法,次日傍晚,雷某某持菜刀至户氏父母家中,未见户氏便持菜刀将户氏父亲头部砍伤后逃离现场,户氏父亲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次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雷某某畏罪潜逃至外省,隐姓埋名定居生活至2020年3月,因发生交通事故才被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并抓获归案。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看守所预约提审了犯罪嫌疑人雷某某,雷某某对其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查,该院依法对其作出批捕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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