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无证要离婚 房子归谁所有?

西部法制报 2019-07-09 01:00 大字

张建锋岳含笑杨卫江

案由

原、被告结婚数年,育有两名子女,但由于夫妻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在生活中时常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对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并无异议,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他们决定一人抚养一个孩子,唯一存在争议的是他们刚结婚时,夫妻俩在大荔县某小区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并已装修入住,但一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房产证。

如何处理该套房产?当事人争论不休,这成为离婚纠纷的一道难题。

调解

渭南市大荔县法院双泉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通过与当事人谈话,了解到夫妻双方早已分居,该房屋现在由女方居住。双方均同意以该房由一方居住使用并给付另一方折价款的形式进行调解,但又有顾虑,担心房子没有房产证,怕离婚后再因房屋后续问题产生其他纠纷。

得知双方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劝导双方尽量做到好聚好散,不要为些许利益扩大矛盾,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对该房产的详细情况进行询问。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该房屋由女方居住使用并单独享有今后按开发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等权利,男方对其应得份额自愿表示放弃,由女方给付男方部分折价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表示满意。近日,当事人就钱款给付内容已经履行完毕,案件得到圆满处理。

说法

承办法官说,处理离婚案件主要针对三个问题:一是婚离不离?二是孩子如何抚养?三是财产债务如何分割?而在处理财产债务问题时,房产毫无疑问又是重中之重。那么,尚未取得产权的房产应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故此,双泉法庭采取调解的方法,妥善处理了房产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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