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又离婚 法官息纷争

西部法制报 2019-07-09 01:00 大字

5月16日,当田法官走进办公室时,早已等候多时的马某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哭诉道:“我付出那么多年,难道再婚家庭现在无法维持了,我的付出就被忽视吗?我以后的生活怎么办?”马某是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审理的发回重审离婚案件的原告。

马某是一个不幸的女人,第一段婚姻因为双方感情不和以离婚告终,她带着女儿于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李某并登记结婚。李某离婚前有一子,跟他们共同生活。婚后,二人相互扶持,相互照顾,虽然再未生育子女,但四口之家生活得很和睦、充实。但世事难料,随着孩子的长大,二人心中的天平向各自的孩子倾斜,特别是自2010年二人将承包经营的冬枣大棚转包给他人获得承包款34万元以后,二人心中都打起各自的小算盘,都想为各自的子女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为此,双方多次发生矛盾,然后分居生活,并分别提起离婚诉讼。

在庭审中,马某和李某均坚决要求离婚,法庭重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审理,主要涉及房屋装修、修缮、车辆及夫妻共同存款、债权等问题。庭审期间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情绪也比较激动,法官无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决定让原、被告冷静以后再进行调解。因马某在外地打工,承办法官多次进行电话联系,并就二人多年来夫妻财产算了一笔账,对房屋装修、车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竞价。法官通过多次背靠背调解,最终,马某与李某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近日,李某主动将案件款4.8万元交付给马某,这起再婚离婚案件顺利审结。本报记者张建锋通讯员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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