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起纠纷 法官促和解

西部法制报 2019-05-30 01: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建锋通讯员庞园)近日,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官池法庭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经过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010年10月,原告雷某与被告谢某确立恋爱关系。2017年6月,双方按农村习俗订婚,次年1月举办婚礼。其间,雷某给付谢某7万余元彩礼以及因谢某家盖房转账2万元,共计9万余元。二人举办结婚仪式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雷某身患重病,二人协商分手。但就婚约财产问题,双方发生纠纷,雷某遂将谢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谢某返还彩礼8万余元。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通过以案说法、责任划分、利益风险评估、情理交融等方式,找准切入点,促使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谢某及其父母共同返还雷某彩礼55000元,原告主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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