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

渭南日报 2019-05-07 10:37 大字

渭南日报 通讯员 张娇

昨日,记者从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该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件37人,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6件30人,法院作出判决5件29人,打击震慑了黑恶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3个专业办案组,组长由资深高学历员额检察官担任,专配3辆办案车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专业、高效运转。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7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11次,干警大会14次,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同时,按照最高法、高检院相关文件和司法解释,制定了本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举报线索管理办法》等14项工作制度,使该院扫黑除恶工作规范运行;实行每周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例会制度,主动提前介入案件,会商重大案件,及时听取汇报、掌握情况、解决问题。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4月中旬,为了切实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实现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无死角,由院党组成员带队,进入全县18个乡镇开展了“扫黑除恶、弘扬正气、净化环境、共建平安”为主题的专题宣传活动,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4500余份,宣传纸杯20000余个,张贴宣传标语800余张,设立咨询台6个,设立户外广告牌,悬挂主题横幅等向人民群众宣讲各级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黑恶势力犯罪的表现形式、社会危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在院机关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电子阅报栏、扫黑除恶宣传展板,在各层楼道制定扫黑除恶宣传文化墙。同时,举办现场咨询、主题展览3场次,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公布检察机关受理涉黑涉恶线索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线索摸排举报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舆论氛围。

强化举措,依法严惩。该院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重新复查,对近年来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进行了梳理,对看守所在押人员逐人进行排查,对全县17个镇办“两委”干部进行严格审查。拓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渠道,建立与法院、公安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制度,开通专人办理绿色通道,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形成黑恶势力案件打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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