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的工资如何讨回
大荔县党先生给本报“党报热线”栏目来电反映:他和老伴给大荔县中央城小区工地看门,2015年至今,他给乙方建筑方看门,对方拖欠他4.3万元工资未给。2017年9月至今年10月,他老伴给甲方开发商看门,刚开始对方给了几个月工资,但剩下的1.2万元工资到现在没有给。他将此事反映给大荔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说因他的年龄超过60周岁无法受理,请问如何才能要回工资。
以上问题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回复本报。
传真电话:218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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