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渭南日报 2018-10-24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牛纲 通讯员 王冰)近日,大荔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向县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对未办理校车标牌的42辆校车所属学校法人及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约谈,对未办理校车标牌的校车责令停止运营,督促其尽快办理校车标牌手续,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根据辖区校车运行时间,大荔县公安交警部门专门安排警力严查非校车接送学生、校车超员、校车违规运营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周五、周日学生放学、返校高峰时段,加大对客车、校车、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学生上下学期间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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