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委会召开扩大会议要求 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
10月12日,市安委会召开扩大会议,总结渭南市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情况,部署第四季度重点工作任务。
领导重视监管有力
第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进入第三季度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集中精力抓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和集中执法行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尾矿库防溃坝、非煤矿山外包作业、危险化学品防泄漏和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季节停产措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推动,工作力度加大。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完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抓安全生产工作坚强有力。党政领导干部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查督办重大问题。市委书记李明远、市长李毅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常务副市长张建军、分管副市长王建平多次深入企业一线检查工作。澄城县推行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常态化;蒲城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检查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大荔县、合阳县、华阴市党政领导分组带队检查;市文旅局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6个检查组,对所有景区进行全面检查。
安全生产形势好转。7至9月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8.6%和61.5%,杜绝了较大以上事故。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实现“零事故、零伤亡”,扭转了第二季度事故多发局面。
执法监管效果提升。启动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立案查处违法行为9747起,下达执法指令1254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740份,停产停业整顿企业57家,关闭取缔非法企业12家,罚款187万元。华阴市、富平县、华州区、蒲城县、合阳县和市住建局、市煤炭局、市质监局、市文旅局、市国土局执法行动工作扎实,处罚严格。
重点工作推进加快。针对汛期高温季节特点,重点安排部署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消防等10个专项整治。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部署了两次督查行动。挂牌督办36项重大隐患,分解落实省安委会第四督查组反馈的152项问题隐患,目前已整改到位133项。在全市组织学习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县(市、区)和市级部门改革工作。持续推进五项攻坚行动,全市累计开展检查督查4382次,检查企业7915家,排查重大隐患443项。澄城县、大荔县、蒲城县、白水县、渭南高新区、渭南经开区、华州区等县(市、区)攻坚行动针对性较强,市公安交警支队逐项落实重点工作、严格路面管控,市煤炭局组成督查组开展多轮督查行动。
但从节前督查情况看,渭南市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开展攻坚行动的深度和集中执法的广度不足。一些县(市、区)和部门虽然制定了攻坚和集中执法行动方案,但抓落实的力度不够,一些措施没有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建筑施工领域施工现场违章违规现象突出。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关系界限不清、职责不明,一些工地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
安全执法监管仍存在“宽松软”问题。一些执法部门对企业明显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存在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的问题,有的执法单位下达的执法指令和处罚为零。
一些部门和单位监管责任落实不严格。华州区文旅局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交通局节前安排部署未落实到位;华管委太华索道公司和少华山景区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潼关县秦东镇隐患排查不扎实、东山景区管委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大荔县东城街道办没有安排国庆期间安全检查;合阳县交通局隐患台账不规范。富平县交通局对企业检查没有做到全覆盖,卤阳湖湖区和林皋湖景区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防护设施不健全。
夯实责任强化执法
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针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特点,按照9月27日省安委会例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要认真抓好以下重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突出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冬季灾害性天气频繁,人流、物流集中,生产经营活动旺盛,不安全因素较多,是事故多发、高发时期。煤炭行业要紧盯“一通三防”隐患治理,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范围组织生产,治理煤矿重大灾害;非煤矿山行业要扎实开展地下矿山防火、防中毒窒息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行业要持续推进综合整治,完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风险公告,持续开展精细化工企业隐患排查;烟花爆竹行业要严把复产复工关口,对存在企业组织机构不健全、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做安全书面承诺的以及未开展风险点辨识等情形的,坚决不得复产复工;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路检路查,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扎实做好雨雪灾害天气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
圆满收官五项攻坚行动。当前,攻坚行动总体上已进入整改提升阶段。各县(市、区)要加强跟踪问效,认真组织好督查“回头看”,重点检查第一阶段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违法行为是否按照“四个一律”落实处罚,是否存在“只检查、不处罚”现象。11月初,省安委会第四督查组将对渭南市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市安委办也将组成督查组进行全面督查。
持续推动集中执法行动。9至11月份为集中执法阶段,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前一阶段排查的违法行为该罚款的必须依法足额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要认真做好集中执法行动的总结工作,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行动转化为常规性、常态化的工作。10月底前后,市安委办将对各县(市、区)、市级部门集中执法行动进行专项督查。
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阶段性任务。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和20个重点示范企业要全部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形成“一图两清单”。3个试点县和5个试点部门要基本完成区域和行业风险评估与分级,落实管控责任,形成区域安全风险“四色图”,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其他县(市、区)和行业部门要全面开展工作,完成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隐患电子地图绘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县(市、区)要尽快出台改革发展方案,市级牵头部门要着手制定有关配套文件,市安委办重点督查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党委政府督办事项情况、企业全员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委会成员单位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县(市、区)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各类功能区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企业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双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等,推动改革发展工作。
切实整改重大安全问题隐患。持续抓好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市安委办要对整改不力的典型在媒体公开曝光,因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追责。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做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宣传落实工作,加强五项攻坚行动和执法行动的宣传,曝光典型隐患和问题。继续办好《渭南日报·安全生产》周刊,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
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准备工作。制定迎接省考、国考的工作方案和对县级人民政府、市级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照明确的工作任务和省对市考核细则,逐项对照检查,主动查找问题,补齐工作短板,认真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本报记者 武茵茵 牛纲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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