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红星塑筐厂年产40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西北信息报 2018-08-09 02:16 大字

一、项目概况

大荔县红星塑筐厂年产40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大荔县城关镇南七村。项目厂房租赁,以再生塑料为原料进行塑筐生产,生产规模为400万只/年。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仓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安装与建设。本项目总投资650万元。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有机废气和破碎粉尘。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解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经车间加强通风,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要求;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同时生产厂房车间地面洒水降尘。

经预测各污染源下风向污染物浓度占标率较低,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清净排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清净排水进行车间洒水。场地内设置旱厕,少量洗漱用水用于绿化。项目建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时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减振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运行噪声影响较小。

⑷固废:更换的填料清洗后回用,废次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相关法规、政策,选址合理,在采取可研及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从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途径

对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在社会征求广大公众意见,公众若对结论有建议和意见或需查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

网站链接: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

建设单位:大荔县红星塑筐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991666717 联系地址:大荔县城关镇南七村红星塑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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