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撑起一片明媚天空 ——陕西推行“五化一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建设纪实

陕西日报 2017-09-20 07:08 大字

省司法厅领导在渭南市视察临渭区社区矫正中心。

省司法厅检查组在商洛市检查验收社区矫正中心示范县建设情况。

西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网络平台监管。

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韦曲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正在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咸阳市司法局在淳化县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刘哲辉计超

“自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部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以来,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跨越式发展,截至2017年8月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6407人,累计解除40727人,在矫15680人,累计再犯罪45人,再犯罪率0.07%。为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9月14日,陕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李瑞深有感触地说。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法执行活动。

近年来,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三大任务,狠抓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工作体系建设,有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为社区服刑人员撑起一片明媚天空。

推行机构队伍专职化

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健全工作机构。2014年省编办批准设立陕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调剂配备了5名专职工作人员。如今,省、市、县(区)、镇(街办)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已全面建立,有11个市成立了社区矫正专门工作机构,96个县(区)落实了专职机构和人员,有53个县(区)成立了执法大队(其中延安市洛川县、安康市宁陕县、旬阳县司法局等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复)。

配齐工作人员。在队伍建设上,确立了以在编公务员为执法主体,以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以社会志愿者为补充,以矫正小组成员为支撑的“1+x”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目标。2015年,省厅从省警官职业学院政法专项编制中划出145个名额,给市、县(区)司法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编制,充实各地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各地积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聘社会工作者,整合医疗机构、高校、监狱、律师等社会资源,充实志愿者队伍,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人力保障。渭南市临渭区、大荔县经政府批准在矫正中心设立社区矫正警察中队,日常驻中心办公,解决了治安管理处罚、追逃、收监等工作环节的难题。目前,全省共有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3946人,社会工作者4358人,社会志愿者18297人,建立矫正小组11591个,工作力量实现了全覆盖。

提升专职水平。近年来,省司法厅先后举办了9期专题培训班,对全省1410名司法所长普遍轮训了一次,并普遍培训了全省3946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为解决心理矫正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需求量大的问题,省厅与陕西大康心理教育集团开展合作,进行了多方面积极探索。一是举办心理矫治专门培训。今年5月下旬,委托大康心理教育集团承办了全省首次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培训班,对全省社区矫正一线工作专干共140余人进行了培训。二是依托陕西大康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培训学校,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上门培训和团体心理矫治辅导工作。今年7月28日,在西安市长安区社区矫正中心举办了首场“心理矫治服务进中心”活动,拉开了社会专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序幕。三是协调组织大康心理教育集团对全省各地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24小时内快速介入,及时进行心理干预矫正,以解决心理矫治专业人员缺失的困难。

狠抓工作场所标准化

打造社区矫正执法平台

加强场所建设。2014年,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功能设置、建设标准、管理模式等,省司法厅还筹资170万元用于补助第一批建成的社区矫正中心,有力推动了全省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

强化示范引领。从抓典型入手,不断摸索总结经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自2013年9月以来,省司法厅先后在鄠邑区、城固县、大荔县召开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按照省司法厅制定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引导各县(区)在社区矫正中心硬件建设、人员配置、机制衔接等方面积极探索,破瓶颈、解难题,全力解决机构、人员、场所、经费以及协调等方面的困难,以点带面,强化示范引领,不断打开工作局面,不断推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大力推进创建。去年4月,省司法厅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县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全省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县区创建活动,要求各市创建2—3个县级示范中心。各地积极行动,大力创建。目前,一大批功能设置齐全,人员保障到位,制度体制健全,工作规范有序的社区矫正中心陆续建成。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全省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中心作为执法平台,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帮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力促执法行为规范化

提升管理工作水平

强化制度建设。在工作试点阶段,省司法厅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任务,先后制定了13项制度和法律文书、表格式样,编印了《陕西省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手册》,对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一是出台了《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明确了省级公、检、法、司各部门工作职责以及省、市、县、镇四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任务,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流程。二是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场所建设、监管教育等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化要求。三是会同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每年定期召开两次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加强执法培训。省司法厅每年都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提高执法规范化的水平。2016年9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省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有计划、分步骤采取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逐级开展专题培训,使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准确掌握,提升执法能力,确保社区矫正的正确实施。

规范执法行为。全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制定了各种具体的制度,使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更具体、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水平,结合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以及原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去年7月,省司法厅对原有《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陕西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办法》等13项制度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近期,又转发了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推进教育帮扶社会化

构筑社区矫正工作合力

推进顶层设计。与省综治办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从省级政策层面上提出要求和规范,指导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相关人员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缓解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铜川市司法局积极向市政府专题报告招聘5名社会工作者到市局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下辖各县区也都参照此模式解决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西安市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实施方案》,分级次按服刑人员比例为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招聘配备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目前,西安市长安区率先开展了此项工作,连续两年面向社会招聘了54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延安市吴起县为县社区矫正中心以及司法所招聘19名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并拨专款进行封闭专业培训,有效提升了业务素质。渭南市大荔县、安康市汉滨区、咸阳市秦都区等地社区矫正中心也都通过社会公益性岗位招聘、政府聘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方式,有效充实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加强救助管理。会同省综治办出台了《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意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帮困扶助工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生活、责任田、医疗、上学等方面的问题,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做到应帮尽帮。

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动员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引导基层自治组织成员通过“矫正小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各地利用现有的新航驿站、中途之家等安置帮教基地,实行资源共享,及时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工作岗位。目前,全省已建立就业基地172个,教育基地176个,社区服务基地557个,进行技能培训912人次,指导就业就学856人次。

强化执法监督常态化

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成立督查机构。坚持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为规范执法行为,省司法厅主动协商省检察院,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围绕脱漏管等重点执法环节检查指导,要求各地切实增强执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2017年,厅党组要求厅警务督察处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察,进一步增强了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同时,认真做好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社区矫正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特别是对重点执法环节和重点监管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省社区矫正的持续安全稳定。

完善制度规范。定期和厅法制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基层县(区)、镇(街办)督促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力促各地不断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各市、县(区)也都通过加强排查、分类管理、严密管控和加强应急处置等措施,实现了督查常态化。2016年7月,省厅制定了《陕西省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进一步将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强化绩效考评。2016年5月,与省综治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将构建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的具体要求纳入全省综治及平安建设考评内容,确保各地党委政府切实把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商洛市委、市政府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每年与各县区党委政府签订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目标责任列入县区综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夯实了县乡党委政府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职责。

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落实工作经费。2015年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省社区矫正业务经费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保障。省厅及时指导各地按照这一标准落实经费并加强经费管理,切实提升保障能力。

保障工作场所。省司法厅党组非常重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确立了以场所建设为抓手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突破发展的思路。目前,全省107个县(区)基本建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中心,有效实现了入矫解矫宣告、集中教育学习、心理咨询矫治的一站式管理,搭建了社区矫正执法新平台,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

依托科技支撑。2016年5月,依托贯穿全省、连接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机构的全省司法行政专网,陕西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启动应用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管理在支持移动号码基站定位的基础上,同时支持定制手持终端、手环的卫星定位,提高了定位精准度。业务管理模块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全覆盖,从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执行到矫正解除的全过程网上办理。今年又实现了和司法部的对接。综合管理平台的应用为社区矫正工作插上了科技翅膀,助推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跨越发展。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助力全省追赶超越

社区矫正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国家稳定、社会和谐、家庭和睦。

陕西省的社区矫正工作将以“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建设为目标,以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壮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同时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和执法专项检查,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依法监管、有效监管,确保不发生实体违法、程序不严、作风不正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与此同时,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在基本建成的基础上,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以此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奋力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

新闻推荐

一个交通建设者眼中的陕西高速

43岁的吴勇,几乎参加过陕西省每一条高速公路的建设。从技术员到如今的总经理;从月薪180元钱到年薪30多万元……目前,吴勇公司的业务遍布全国甚至国外。他目睹了陕西高速公路的发展到辉煌。他说,陕西...

大荔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大荔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