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龙首生态观光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交道镇樊家川村龙首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交道镇樊家川村龙首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交道镇樊家川村,总投资519.23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000m2,总建筑面积1387m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年生产塑料果筐50万个生产线和1000t冷库一座,生产厂房、仓储库房、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600m2,购置生产设备6台(套),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辅助设施,二期主要建设年生产塑料果筐150万个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营运期,包括熔融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上料和破碎产生的粉尘、设备噪声、生活垃圾及其他固废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水环境: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依托樊家川村文化服务中心化粪池处理,定期拉运肥田。2、大气环境: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不合格产品等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由设备维护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评价结论的要点:本项目采取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总体可行。
五、公众查阅全本的方式:公众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全本,也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索取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本工程对拟建项目附近村民征求意见,内容如下:您对本项目的环保措施有何建议?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及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
建设单位:澄城县龙首生态观光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樊建武
联系电话:13992325385
评价单位:陕西道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家茂
联系电话:13488436900
邮箱:294332023@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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