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益诉讼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西部法制报 2020-01-23 00:37 大字

戴江

公益诉讼是理论界、司法界、百姓讨论的热点话题。笔者结合基层实际,谈谈公益诉讼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融入县域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民生的切入点,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2条,向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02份,起诉1件;监督相关行政机关清除违法堆放各类生活垃圾约70吨,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约23吨;保护被污染土地21亩;清理违法养殖33户;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88.2亩;查处生产、销售假冒碘盐15吨,价值约3.4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可否认,公益诉讼工作在办案质量、社会效果等方面与预期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

■存在的现状

其一,案件类型较单一。所办案件大多集中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食品安全领域,涉及国有财产损失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很少,监督不够全面,且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偏少,社会效果与预期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其二,工作阻力较大。在具体工作中,个别行政机关、有关单位不配合、不支持、消极推诿、不主动接受监督的状况依然存在。面对不配合调查取证的情形,检察机关缺乏刚性措施,法律监督和执法权威面临挑战。

其三,合力尚未形成。多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发现要靠民行检察部门自己寻找、摸排,控告申诉、刑事检察等业务部门主动帮助梳理、发现移送的并不多。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机制还不健全;线索梳理、发现、移送的随意性较大、规范性不强;内部整体作战、协同发力的优势尚未得到充分体现。

其四,一方面,办案力量薄弱。近年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改革较多,新增业务也较多,但民行检察人员办案力量不足,且老龄化严重,尤其是检察人员分类改革实行之后,一般基层检察机关的民行检察部门只有一两名员额检察官,实际办案人数不增反降,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特别是面对公益诉讼这一新的任务,目前的民行检察队伍难以胜任。另一方面,办案能力不足。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和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对检察人员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等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意见及对策

理念要转变。必须充分认识到,公益诉讼事关检察工作全局,事关检察机关形象,也事关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检察机关党组尤其是检察长应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真正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工作措施,认真分析工作难点,适时推进工作开展。检察干警应自觉树立起公益诉讼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大局意识,主动为公益诉讼建言献策,形成横向一盘棋、纵向一体化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格局。

态度要积极。公益诉讼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在开展之初,面临某些部门的干扰和阻力在所难免,但行政公益诉讼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重要举措是大势所趋,检察机关应树立起开展公益诉讼的信心和决心。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出发点和侧重点虽有所不同,但目标却是一致的,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争取理解和支持;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履职尽责的首要目标,在监督中形成共识,寻求配合,努力为公益诉讼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形成双赢、多赢、共赢。

合力要发挥。上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对基层检察机关的指导,不仅在领导职责、办案的程序、质量、文书的制作等方面给予指导,对基层检察机关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地方阻力应主动给予协调,为基层检察机关提供坚强后盾,增强基层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勇气。基层检察机关对内要加强各项业务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发现机制的内部线索移送、案件交办及转办机制建设,形成以民行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对外要加强与公安、环保、食药监、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队伍要配强。要配齐配强民行检察队伍,优先将检察机关留下的原反贪、反渎干警和优秀公诉人充实到民行部门;同时,要开展专业性、针对性强的培训,提高检察人员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案件汇报、文书写作、出庭公诉等多种能力,为公益诉讼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质效要提升。检察机关在案件的选取上要注重当地群众反映强烈、有社会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以达到“通过一案解决一片”的效果,更好地体现公益诉讼的意义。在办案中,既要强调办案的数量,更要重视办案的质量,要抓住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做好调查取证,重视诉前程序,开好庭前会议,精心准备庭审,全力保障诉讼效果。

■展望与期许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从摸石头过河到渐次推进,直至全面铺开,检察机关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久久为功,方能善作善成,检察公益诉讼这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将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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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锋同志简历

姜锋,男,汉族,1960年5月生,陕西澄城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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