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来的司机拉跑价值30万豆角 赢了官司却迟迟拿不到赔偿

华商报 2019-06-09 02:13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杨德合)雇来的货车司机将价值近30万元的一车豆角拉走,再未交付,蒙受损失的蔬菜批发商胡先生将货车所属公司告上法庭,结果几年过去了,赢了官司,却迟迟拿不到相应的赔偿。

胡先生与人合伙在西安市雁塔区欣桥市场做生意。2014年1月19日,他们雇佣了澄城县古徵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到云南拉豆角,双方订立运输合同,并预付了部分运费。1月24日,货车司机郭某驾驶满载豆角的货车回到西安,到达欣桥市场1号门外。“当时因市场内各种车辆拥挤,没法进去,就让他先停在市场外。”胡先生介绍,没想到他的另一名雇员与郭某因此发生冲突,双方一时闹得不可开交。当日下午2时许胡先生才知道,郭某已驾车离开市场。

“起初他说是拉回澄城县了,我还专门跑了好几趟去跟他交涉,但他说又对豆角进行了存放处理,产生了巨额费用。”胡先生说,他多次找到对方协商处理均未果。再后来,就联系不上郭某了,“至于那一车豆角,他是卖了还是倒了,我到现在也不清楚。”

2015年,胡先生将郭某与古徵公司告上法庭。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定,胡先生合伙人与郭某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合同依法成立有效,郭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古徵公司为该运输合同的实际承运人。原告主张34万余元赔偿金额,但结合双方来往其他账目,经核准,判古徵公司向胡先生及其合伙人赔偿损失共计27万余元。

古徵公司对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最终驳回了其上诉,维持原判。此后的多次司法程序中,所有裁判均有利于胡先生,“但我去找过他们老板很多次,就是不给钱,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胡先生曾于2017年向法院申请将被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然而仍然没能拿到相应赔偿。

“就连古徵公司都说找不到他了。”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见证了胡先生与古徵公司负责人李先生的通话,对方一再表示,胡先生他们与郭某订立的运输合同,想不通与他们公司有什么关系,双方话不投机,胡先生无奈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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