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通报1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纪委通报了17起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安康市白河县冷水镇三院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会长张朝兵违规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张朝兵利用职务便利,违反互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挪用该协会扶贫互助资金59万元,其中46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13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8年10月,张朝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已退还。
咸阳市永寿县常宁镇房家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原会长房文敏、原副会长房大伟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8年11月,房文敏、房大伟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已退还。
榆林市绥德县枣林坪镇原钱山村党支部书记杨润均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8年12月,杨润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渭南市澄城县庄头镇神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赵学明,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主任赵拴荣违规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8年3月,赵学明、赵拴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商洛市镇安县西口回族镇石门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代绍田伙同他人套取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8年7月,代绍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文岭村村委会主任任耀利违规借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8年12月,任耀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铜川市耀州区永安路街道解放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槐馨巷党支部书记文美荣,解放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左秀明工作不负责问题。2018年12月,文美荣、左秀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铜川市王益区桃园街道新兴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李珊珊工作失职问题。李珊珊在2017、2018年辖区低保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格,未按要求将2户已不符合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居民予以退出,导致其继续享受该政策,领取低保金5924元。2019年1月,李珊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镇玉华办事处新街社区葛条硷居民小组组长程金凤履职不到位问题。程金凤在低保核查复审工作中把关不严格,未按要求将1户已不符合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居民予以退出,导致其继续享受该政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程金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渭南市市县两级农机局违规审批申报旭明农机合作社百库工程项目问题。市农机局原局长张力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副局长张忠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管理科科长葛卫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管理科科长职务,管理科科员李金莉受到记过处分。县农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农机局原局长王世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原总支书记屈杜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项目股股长姚怀清、执法股股长黄小勇均受到记过处分,纪检组长高群凤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石谢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套取资金已追缴。
渭南市澄城县冯原镇马村党委副书记阴张民优亲厚友问题。阴张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渭南市大荔县下寨镇老庄村党支部书记郭润喜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至2015年,郭润喜在担任老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开具贫困证明,套取国家贫困大学生补助1.2万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郭润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渭南市临渭区三张镇城建办主任刘武刚收受好处费问题。2016年9月,三张镇韩家村某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到账后,为表示感谢,将2500元现金送给刘武刚,刘武刚将这笔现金用于个人开支。刘武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钱款已退还。
渭南市蒲城县陈庄镇思补村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李根宝套取危房改造补贴问题。2012年8月,李根宝利用职务之便,在上报思补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未经村两委会审议,私自将自己申报为危房改造户,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贴7900元。李根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渭南市蒲城县尧山镇信访工作人员王海旗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4月,王海旗在收到县信访局转办的扶贫领域信访件后,未作收文处理,也未向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汇报,私自将该信访件前期调查处理结果回复给县信访局,且未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反映人答复,致使信访不断,给全县信访稳定及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王海旗受到警告处分。
渭南市合阳县杨家庄安置小区工作人员王金财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王金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钱款已退回。
渭南市华州区住建局乡建股工作人员韩超峰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韩超峰作为分管农户档案和危改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对2016年危房改造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重复向两户群众发放危房改造补偿款,导致本应享受危房改造补偿款的群众未得到补偿。韩超峰受到警告处分,重复发放资金已收回。
通报指出,以上多起发生在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工作中的违纪问题,有的不入会、不交互助金,违规使用扶贫互助资金,损害贫困群众利益;有的内外勾结,虚套挪用扶贫互助资金;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贪占扶贫互助资金;有的损公肥私,将扶贫互助资金当成谋私解困的“唐僧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相关人员受到惩治追究,完全是咎由自取。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针对扶贫互助资金违纪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要督促党委政府扛牢主体责任、扶贫职能部门做实监管责任,既加大扶贫互助资金筹措投入力度,又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切实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推动互助资金运行阳光、高效、廉洁。要把扶贫互助资金违纪问题作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责任追究的重点,严查严管,在有效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对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制度不执行、操作运行不规范的,要及早提醒整改;对于有责不尽、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问责追责;对目无法纪,向扶贫互助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强化高压震慑。要充分利用扶贫领域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贪腐、不敢失责的法纪敬畏。
新闻推荐
记者韩乐通讯员叶茂今年以来,澄城县按照“强烟、稳煤、改铝、壮大新能源、激活非公经济”的思路,多措并举,奋力实现工业经济...
澄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澄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