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170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
本报澄城讯(记者冯战武通讯员王维)7月12日,澄城县纪委监委和170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承诺书》。
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在纪检监察干部本人手里,随时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另一份收录在纪检监察干部档案里,随时接受组织监督。
据悉,签订承诺书不仅是澄城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十条禁令”,而且成为澄城县纪委监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常态化制度要求。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向社会公布干部监督室电话,采取举报投诉和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执行承诺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曝光。
“签订《承诺书》,就是立下了军令状,我时刻提醒自己严守承诺,忠诚履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澄城县纪委监委干部严建仓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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