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通报5月16日环城西路交通事故案情“凯迪拉克”肇事者系醉驾
本报讯(记者 李荣)5月16日,西安市环城西路玉祥门盘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凯迪拉克越野车失控撞向相向而行的面包车,造成面包车上2名驾乘人员死亡。5月21日,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对外通报案情,初步确认肇事车辆驾驶员王某龙为醉酒驾车。
5月16日凌晨5时30分左右,西安市玉祥门盘道下穿隧道入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一辆陕A278D9号“凯迪拉克”越野车(车内载有四男两女),沿环城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玉祥门下穿隧道南侧下坡路段时,与该隧道东侧道沿相撞后车辆失控,与陕A1DQ16牌“福田”牌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福田”牌轻型货车上2名驾乘人员死亡,两车受损。
通报称,经专案组连日缜密侦查,锁定车主王某龙(男,30岁,未央区南何村人,无业)为肇事车辆驾驶人,检测其血醇浓度为146.32mg/100m1。其伤情为双侧多处肋骨骨折、右侧锁骨骨折、颈椎和腰椎挫伤、肺挫伤、眼眶外伤,目前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救治。经调查确认,凯迪拉克越野车车内乘坐情况为:前排副驾驶,乘员赵某伟(男,19岁,未央区三桥人,酒吧工作人员),后排从左至右乘员为安某会(女,21岁,澄城县人,酒吧营销人员)、来某某(女,21岁,甘肃省正宁县人,酒吧营销人员)、刘某(男,26岁,未央区南何村人,无业)、高某(男,22岁,蓝田县金山村人,酒吧服务人员)。目前赵某伟与安某会已治疗出院,来某某(右肾摘除、骨盆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刘某(右腿、右臂骨折)两人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救治,高某(颅脑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在普通病房救治,均无生命危险。
目前,专业机构正对事故车辆痕迹、安全技术性能进行勘验,对车内微量物证和肇事车辆行驶速度进行检验鉴定。后续调查及救治善后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延伸阅读
喝多少酒就能构成醉驾
酒驾一般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检查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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