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一液化气站无证经营多年

三秦都市报 2021-11-16 00:49 大字

近期,本报记者连续接到群众反映,白水县盛丰液化气站无证经营多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白水县盛丰液化气站位于白水县站南路渭清路加油站南约200米处,大概有两个足球场大。

记者在现场看到,气站内不时有三轮货车拉着液化气罐出入。据附近的郭砭村村民李某某讲,该液化气站已开了四年多,因卖的气便宜,许多县里开饭馆的都来此处灌装液化气。因为加气站手续不全,被封了多次,但是还在一直偷偷卖气。

随后,记者先后从白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水县市场监管局、白水县应急管理局了解到,2017年建成的盛丰液化气站一直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等证照,也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年来,白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水县市场监管局、白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多家单位已分别多次对盛丰液化气站下达停业整顿通知,并查封相关设备,但是该加气站一直存在偷卖液化气的情况。

多年来多次查封无效的情况下,2021年1月27日和7月7日,白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两次向白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汇报,提请县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盛丰液化气站进行彻底查封。

同样,为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白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21年8月24日向白水县安委办呈报了“关于对无证经营液化气站实施联合执法的请示”。

白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于7月19日和8月25日进行了批复。7月19日的批复为:请住建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制定关闭方案,县城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关街办、消防大队配合实施联合执法,查封关停其营业场所,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实施关闭过程中,做好现场安全和稳定工作。

8月25日的批复为:请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制定关闭方案。县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联合执法。

白水县安委办的这两次批复,却让两家单位作了难。白水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住建局没有执法权,所以才申请县安委办组织多家职能单位联合执法,取缔违法气站。而仅凭住建局牵头负责联合执法,难以取得效果,应该是县安委办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组织联合执法。

白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由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负责,实在难以组织其他单位参与联合执法。

对此,白水县安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县安委办是综合协调部门,此事应该是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执行,对于住建局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申请,他们已经做了回复。

11月4日,记者再次赶到现场时看到,前段时间的下雨天致使盛丰液化气站大门前的道路出现许多坑槽,一台挖掘机在工人的指挥下正在修补路面,但液化气站依然正常经营。

本报记者张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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