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租期内 商铺被“强拆”
苹果文化广场正在重新招商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摄
“2017年年底与白水县鑫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昌公司”)签订了5年的租赁合同,在人民路中段的苹果文化广场二楼租赁一个铺位,去年4月底营业,今年9月底被强拆,商铺内部分货品也不知去向,损失惨重,但现在无人管。”白水县苹果文化广场一商户朱女士说。
商户:店铺被拆除,货物不翼而飞
29日,朱女士说,自己2017年与鑫昌公司签订5年的租赁合同,在苹果文化广场二楼租赁了一个铺位,去年花10万元对店铺进行装修,去年4月底营业后生意一直不错,但去年年底鑫昌公司与开发商陕西百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顺置业公司”)产生合同纠纷,鑫昌公司今年1月撤离商场,由百顺置业公司接管。
“今年八九月份,百顺置业公司想对商场进行重新招商,原商户都需要搬离,9月17日百顺置业公司还出过通知,限期搬离否则强行拆除。有些商户得到承诺搬离可减免5个月租金作为补偿,所以就搬离了,但我的店铺才运行1年多,装修花了10万元,而5个月租金也就2万多元,损失太大。9月27日早上到商场后发现店铺门头和玻璃被拆,28日早上发现店铺被完全拆除,里面的货物也不翼而飞,损失在十几万元。现在我们的损失无人管。”朱女士说。
另一商户袁女士表示,她2017年租赁苹果文化广场三楼两个铺位共480平方米,租赁期限30年,经营两家不同品牌餐饮店。去年4月底开业后生意还不错。今年6月两个商铺暂停营业。10月11日从朋友处得知两个店铺被拆除,店内所有物品也不翼而飞,损失惨重。“两个店铺光装修花了120多万元,并且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店铺被拆除。”
另一商户说,即便开发商要重新招商,也应先与原租户进行协商,补偿谈妥后才能拆除,毕竟商铺还在租赁期内。
29日下午,记者在苹果文化广场三楼袁女士的铺位位置看到,一些工人正在进行拆除工作,墙壁上还有未来得及清理的宣传画。
鑫昌公司:“我们已被清出商场,商户损失应去找百顺置业公司”
对此,鑫昌公司一负责人解释:“4年前百顺置业公司委托我们经营商场,我们与很多商户都签订了租赁合同,去年4月底商场开业,今年1月百顺置业公司以不履行合同、拖欠其租赁费为由将我们清出商场。今年3月20日白水县法院对整栋商场内外进行保全,双方都不能进行改造。但之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解除保全措施的裁定,这才出现部分商户被强拆的问题。”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双方合同纠纷案还未开庭,与原商户签订的租赁合同还在期限内,商户损失应去找百顺置业公司。
那么,百顺置业公司到底有无强拆商铺,百顺置业公司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向领导汇报后再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该公司任何回复。
律师:商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先前百顺置业公司已委托鑫昌公司负责商场经营,商户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现在因开发商和运营商之间产生合同纠纷,已由开发商管理运营商场,若开发商要进行清场重新招商,需跟原商户协商,协商一致后方可拆除。
若被强行拆除,原商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百顺置业公司恢复原貌、赔偿损失。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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